各社区工联会、直属工会:
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团结广大职工在我镇力促“两个升级”,突出“两个扩大”,坚持“两个根本”,全面推进滨海国际商城建设进程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,为我镇经济社会双转型做出更大的贡献。我会决定并经镇委同意,在今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期间,继续开展评选“虎门镇优秀员工”活动,对100名年度优秀员工进行表彰。
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评选领导小组:由镇委委员副镇长卢伟尧同志任组长,镇总工会主席卢镜明同志任副组长,成员为镇总工会委员会委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被评个人必须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,积极要求上进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遵纪守法。同时,要符合以下某一方面要求并且有突出表现。
1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,艰苦创业,诚信经营,为下岗职工创造就业岗位,带领群众共同致富;
2、有积极的创新意识,爱岗敬业,依法务工,勤奋工作,努力钻研技术,有一技之长,为单位创造显著效益;
3、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,团结带动周围进城务工青年努力工作、创新进取,与企业共度时艰,为虎门建设作出贡献;
4、积极参加本地区、本行业的“千校百万”培训,执行计划生育政策,参与工作所在地的治安防范、法制宣传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;
5、在虎门工作、服务3年以上或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;
6、历届优秀员工不参加今届评选;
7、评选对象主要向基层生产一线的外来务工青年倾斜。
三、评选步骤
(一)、各社区、各有关单位可先在本社区、单位根据以上条件开展“评先进、学先进”的活动,评选出优秀员工(名额自定);
(二)、各社区、各有关单位根据分配名额,将优秀员工名单于4月15日前报镇评选领导小组;由镇领导小组审核,报镇委、镇政府表彰;
(三)、拟于4月底在龙泉国际酒店四楼举行表彰大会,届时请市、镇领导颁奖。
四、奖励安排
对受表彰的100名优秀员工授予荣誉证书、奖金及赠送纪念品一份。
特此通知
2010-4-7 10:26:35